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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+12.3供应商给予的补贴业务处理
来源: | 作者:佚名 | 发布时间: 2024-07-22 | 2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【业务场景】

有些节假日促销活动,是由供应商发起的。因为促销而减少的收入,将来还可以从供应商那里得到一部分补贴。发生这种情况时,如何处理呢?区分如下情况来分别对待。

情况一:该金额与供应商往来没有关系,不冲减“应付账款”。

这种情况下,建议业务发生的时候,直接在总账中处理即可。

(1)确认时: 借:其他应收款---A供应商

贷:营业外收入

(2)收款时:借:现金

贷:其他应收款—A供应商

情况二:该金额与供应商往来有关系,要冲减“应付账款”。

这种情况下,要借助T+中的“收入单”+“应收冲应付”来实现。

【操作步骤】

(1)、增加一个收入档案:供应商补贴

(2)、进行科目设置:该收入对应的科目为“营业外收入”或者“其他业务收入”。

(3)、把供应商档案设置为客商同体的。

(4)、录入一张往来收入的收入单。生成的凭证为:

借:其他应收款

贷:其他业务收入

(5)、在业务往来—往来冲销中,操作“应收冲应付”。

生成的凭证为: 借:应付账款

贷:其他应收款

(6)、查看供应商往来明细账,增加一条“已付”记录,余额减少。